师资科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院总体规划,制定我院教师队伍长远发展规划。根据教学需要,适时编制专任教师队伍建设年度计划。负责协调各学科教师梯队建设,

  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二、制定、完善、修订和落实我院师资管理制度;

三、负责全院教师的业务进修(国内外访问学者、高级研讨班、骨干教师进修班和助教进修班)、学习提高(报考研究生、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班和

  其他形式的进修培训与提高)和新专业新课程的进修与培训;

四、根据教学规模和专业设置,负责专、兼职教师及双师素质教师认定、聘任工作;

五、组织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办理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

六、为全校教职员工申办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教师业务发展提供必要的服务;

七、负责校内高级人才管理工作,落实政府特殊津贴、学科带头人推荐选拔工作;

八、负责年度“十佳教师”及“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选拔工作;

九、及时收集、汇总学院的师资信息。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程序:

1、学校传达省文件精神,布置职评工作,各单位学习文件,报专家评议组名单;

2、个人申报,交验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外语合格证等),系部统一到师资科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3、个人填写评审表,系部按规定时间赋分,展览评审材料;

4、人事处会同各职能部门审核、签署意见;

5、学校评审小组推荐,公示推荐结果;

6、向省、市有关部门报送评审材料评审;

7、公布评审结果,省职改部门下文后,办理聘任手续,劳资人员审核后兑现相关待遇;

8、发资格证书、聘书;

9、评审材料整理归档,评审表归入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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